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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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1]000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洗作业项目第三轮市场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第5款人员、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公司自备机械车辆24台(2台备用),其中洒水车11台(1台备用,核定载质量≥8吨),洗扫车7台(其中1台备用,核定载质量≥8吨),洗人行道水车(核定载质量≥8吨)。 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 :商务评价项《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更正后内容: 1、公司自备机械车辆24台(2台备用),其中洒水车11台(1台备用,核定载质量≥8吨),洗扫车7台(其中1台备用,核定载质量≥8吨),洗人行道水车6台(核定载质量≥8吨)。 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附页1 :商务评价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醴陵市青云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醴陵市县阳路尚阳景城 (3)联系人:李冶 (4)联系电话:0731-******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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