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醴陵市黄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醴陵市人民政府以醴政项批函〔2023〕19号批准,招标人为******建设局,该项目特许经营权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经监管部门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醴陵市黄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2、招标范围:选取社会投资人,由中标社会投资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对经营范围的污水处理业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3、项目地点:******街道。
4、特许经营期限:15年(含建设期2年)。
5、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6、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6982.03万元,其中******银行融资解决,政府方不为本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特许经营的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对经营范围的污水处理业务,具体范围为:渌江新城片区、黄沙片区(渌江河以北)、高铁新城片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记录,提供近半年(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工程建设—其他—招标资审/公告”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1 月18日9 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改革局,电话:0731-******。
九、其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76或073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72号
联系人:曹东东
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交叉口向南20米)
联系人:彭先生 白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