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管理局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管理局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项目 合同金额(元):******.56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将2022年12月签订的《坪山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合同》(合同编号:YJHT2022-142,以下简称“原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2.软、硬件设备提供免费原厂保修期为1年,时间从供需双方代表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变更为:“2.自项目财政评审完成后,乙方应提供成品软件、硬件设备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为1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严格落实区财政评审相关管理规定,维护项目合法权益,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1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调整聚焦资金管理合规性及质量风险防控,未涉及项目核心建设内容调整,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