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运营保养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公开采购-2024-25 | 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运营保养维护项目 | ****** | ****** |
5.2 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3 标段划分:不划分
5.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服务周期:一年
5.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7 项目属性:服务
5.8 评审方式:全流程化电子化开评标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 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