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有限公司受醴陵市水利局的委托,对醴陵市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4]00214号
3、采购代理编号:ZYYC-LLCG-2024-15
4、采购项目预算:95139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签订执行。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签订执行;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醴陵市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1项 | 951399.00 | 951399.00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需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特定资格条件:(1) 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本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
6、无联合体不分包需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查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法人章);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资格要求第5条中查询记录以及供应商资格声明需由法人签字盖法人章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说明: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包括公司、法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7、8、9月)的社保证明。
说明: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需按规定签署,不接受电子印章打印章以及电子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格。
2、供应商中小微企业规模认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及公告相关附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编制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9:00-11:30,14:30-16:30,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有限公司(国瓷一号19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公告第四、五、六条以及公告附件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六条以及公告附件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醴陵市水利局
(2)地 址:醴陵市渌江产业发展中心
(3)联系人:张佳明
(4)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国瓷一号
(3)联系人:杨青莲、陈烽、夏丹
(4)电 话:******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