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905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905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株洲905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株洲905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905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北汽大道以西,栗雨西路以南,众泰路以北,一汽大道以东(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示范园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0亿元,在株洲市天元区北汽大道以西,栗雨西路以南,众泰路以北,一汽大道以东建设 “株洲905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447.16m2,总建筑面积为132847.02m2,建设内容为5栋生产厂房、1栋甲类仓库、1栋研发大楼、1栋倒班宿舍、1栋食堂,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购置电磁功能复合材料生产设备和无人机生产设备,年产电磁功能复合材料110吨(其中70吨用于厂内无人机的生产原料)、无人机2000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热压罐间接冷却循环水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1号厂房废气处理水喷淋系统定期排放的浓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模具处理及脱模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吸收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涂、烘干及洗枪废气收集经化学纤维过滤器处理后再与涂胶、浸胶、固化废气一并进入R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16m排气筒(DA002)排放;切边、片切工序废气收集分别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两根21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CNC废气收集后经4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由4根21m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甲类仓库和危废间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表面修磨、喷砂、喷铝废气采用移动式吸尘器收集处理。喷涂废气以及涂胶、浸胶、固化废气中的T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有机废气参照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按要求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化学过滤纤维、废化学品包装、废切削液等)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